【重点关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2024-12-11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统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4〕557号),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统计局
2024年12月6日
全省两业融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两业深度融合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产业竞争力、附加值、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优势产业链条、产业集群、融合示范载体和产业生态圈进一步完善,到2027年,培育100家以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力争每年新增2家左右国家级试点,新培育30家以上集成融合标杆企业、30个左右省级开发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形成一批两业融合优秀典型案例。
1.推动材料产业和科技服务融合发展。
2.推动汽车制造和全流程服务融合发展。
3.推动电子信息和信息服务融合发展。
4.推动装备制造和集成服务融合发展。
5.推动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融合发展。
6.推动现代食品和供应链服务融合发展。
7.推动轻纺产业和电商服务融合发展。
8.完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
9.提升科技服务赋能水平。
10.推动信息服务高效发展。
11.提升中介服务发展能级。
12.推动数字化转型。
13.发展智能制造。
14.做强数字经济。
15.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16.推进服务消费和智能制造有机融合。
17.拓展工业旅游和特色资源深度融合。
18.推进文化创意和制造业衍生融合。
依托省中原科技城、中原农谷、中原医学科学城“两城一谷”和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省级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焦工业云、协同物流、分布式制造、集中采购等领域,构建一批开放式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中试生产线等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
实施现代服务业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工程,围绕服务制造业共性需求,引聚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完善商务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区)依托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强大生产能力,建设面向服务型制造的共性技术、共享生产、专业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厂房、设备、人才等资源共享。
标准化推广“智慧岛”双创载体,培育集聚高质量企业、研发机构、人才智力、金融资本、创新创业项目等双创资源,加快形成一流创新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大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行业骨干、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各类主体带动作用,通过专利布局、标准引领、协同研发、联合设计、平台建设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与联动融通,实现资源、要素、产能、市场的深度整合与共用共享。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在集成融合领域遴选发布一批省级新服务重点培育项目、新供给标杆企业。
支持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数据优势和行业整合能力,开展集中采购、定制化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业态模式创新,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跨界融合,建立产业联盟,对接科技、资金、文化、版权等多种资源,深度参与产业协同和社会协作。
支持企业群体跨行业、跨区域紧密协作,共建两业深度融合发展基地,促进形成两业深度融合区域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省市县三级两业融合重点项目培育机制并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储备—成熟—支持”的项目培育路径,并由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政策。支持服务业“链主”企业牵头开展智慧园区、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等新场景建设。统筹利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强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实施两业融合领域“美豫名品”品牌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优质品牌。高水平组织中国品牌日河南系列活动,以品牌赋能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两业融合领域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加快与国际国内高标准对接,研制数据分类分级、交易合规、数字信任等标准规范和行业导则,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产业交叉、融合渗透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选取超硬材料、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休闲食品等产业链开展质量联动提升试点,支持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督导、重大问题协调等工作,切实推动两业融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积极探索两业融合制度创新,以及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监测等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相关支持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要素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措施,鼓励采取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等方式支持两业融合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产品,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扩大融资贷款规模。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各类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创新型、技能型人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国家级、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加强跟踪调度,加大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国家级试点扩容,启动第三批省级试点培育工作,鼓励有条件地市开展自主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域(城市、开发区、园区)、企业先行先试,探索发展两业融合新机制、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典型区域和企业推广模式。
适时发布生产性服务业统计数据,及时跟进国家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开展我省两业融合发展情况监测工作,对满足入库纳统的两业融合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应统尽统,应报尽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开展试点成果、地方经验交流,征集发布两业融合优秀案例。支持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搭建两业融合交流平台和信息化渠道,汇集融合发展政策、展示融合发展成果。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宣传优势,稳妥把握相关政策、数据信息、经验成果等网上宣传的时效度,及时推广融合路径和业态模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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